问答题
案例 多边结算
案情
某月某日德国居民通过德国德意志银行对外发生如下经济交易:
(1) 德国商人甲从沙特阿拉伯进口石油支付US$200000000;
(2) 德国商人乙对英国出口汽车收入US$25000000;
(3) 德国商人丙从美国购买农产品支付US$30000000;
(4) 德意志银行贷给新加坡崇桥银行三年期信贷US$30000000;
(5) 德国商人丁汇给其瑞士子公司US$100000000。
【正确答案】分析
以上交易涉及六个国家,如实行双边结算,至少有五次的资金调拨和清算。如德意志银行在纽约花旗银行开立一个美元账户,则所有对这些国家的债权、债务可以集中在账户上相互冲抵,如下所示:
[德意志银行]
借方(付方) 贷方(收方)
(1) US$200000000
(2) US$25000000
(3) US$30000000
(4) US$30000000
(5) US$100000000
以上可以看出,德国因对外经济联系而与不同国家发生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的账户变动,使其大部分得到抵销,剩下需要结算的仅是一个差额。实际上,即使这个差额也并不需要每月底或每年底进行结算,因为在商业银行之间一般都相互提供透支额度,只要不超过这个额度就无需清偿。
【答案解析】启示
1.多边结算减少了资金调拨和结算的手续。
2.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使用多边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