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29.
下列发生在工程施工中的事项,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是______。
A、
总承包单位为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B、
施工单位按照约定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C、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办理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款项
D、
建设单位将应付工程款错付给其他施工单位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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