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70分):请根据上述交底材料、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以及你检索到的对比文件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具体要求如下:
1、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规定。
2、从属权利要求应当使得本申请面临不得不缩小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情况时具有充分的修改余地,但是其数量应当合理、适当,并且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从属权利要求的所有规定。
3、如果所撰写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者多份申请分别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独立权利要求。
【正确答案】
第一题:
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1、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上下开口中空筒状的引流罩(108),引流罩(108)上部卡合固定在机头(101)的下盖上,下部不接触杯体(107)内侧底部,所述引流罩(108)上设置有多个供水和制浆物料通过的引流孔(10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孔(109)的上方有外凸的引流帽(1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罩(108)的下边沿距杯体(107)内侧底部距离为15~25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最上端的引流孔(109)的上边沿距引流罩(108)上边沿的距离为引流罩(108)总高度的l/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料理机的刀片旋转打浆的控制方式,其特征在于先正转A秒后,停止B秒,再反转A秒,循环N次后,完成制浆程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食品料理机的刀片旋转打浆的控制方式,其特征在于5≤A≤10,2≤B≤5,5≤N≤10。
分案一、
1、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引流罩(108)的下边沿距杯体(107)内侧底部距离为15~25毫米,最上端的引流孔(109)的上边沿距引流罩(108)上边沿的距离为引流罩(108)总高度的l/5。
分案二、
1、一种食品料理机的刀片旋转打浆的控制方式,其特征在于先正转A秒后,停止B秒,再反转A秒,循环N次后,完成制浆程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品料理机的刀片旋转打浆的控制方式,其特征在于5≤A≤10,2≤B≤5,5≤N≤10。
分案理由:
分案一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制浆物料的粉碎和循环效果”,与合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解决的技术问题“制浆物料在引流孔108内形成不规则的涡流和负压,在杯体107和引流罩108之间反复循环”不相同,虽然写入从属权利要求符合单一性的要求,但是就保护范围来说,以分案申请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优于以从属权利要求的方式进行保护。
分案二是食品料理机刀片旋转打浆的控制方式,虽然在合案申请中,该控制方式与产品的申请在技术上相互关联,但是,其他结构的食品料理机的刀片控制方式也可以采用这种控制方式,因此单独申请的保护范围更大。

【答案解析】
问答题
(60分):简述审查指南中关于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需要考虑的因素;确定附件2、附件3中哪一篇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说明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如果提出多份申请,还包括相应的权利要求书)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
【正确答案】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需要考虑的因素有: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以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经过比较分析,附件2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都是豆浆机或食品料理机),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相似(制成浆液),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公开了机头、刀片、电机等),可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关于新颖性:
撰写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2具有新颖性,附件2公开了具有特殊制浆装置的豆浆机,该豆浆机包括一个制浆装置,制浆装置的内桶52的底部设置有循环孔55,而权利要求1中的引流罩108是上下开口中空筒状的。
撰写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3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是食品料理机,而附件3要求保护的是推进搅拌机,仅公开了“导流筒下端是开口的,上端与活动杆3活动连接”,没有公开的“上下开口中空筒状”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
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其从属权利要求2~4也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5和6,公开了一种食品料理机的刀片旋转打浆的控制方式,附件2、附件3均没有谈到此控制方式,具有新颖性。
关于创造性:
附件2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2的区别特征是:引流罩的底部是开口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2所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形成不规则的涡流和负压,使制浆物料是在杯体107和引流罩108内随水在大范围内循环粉碎制浆,达到较好的粉碎制浆效果的问题。虽然附件3公开了引流罩底部时开口的,但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液体搅拌均匀的问题,因此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不能通过附件3公开的内容得出“引流罩底部开口”来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启示,因此在引流罩底部开口不具有显而易见性,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分案申请没有检索到相关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0分):随后,该客户又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致函(附件4)并附对比文件(附件5),希望对“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单独提出专利申请,请你根据客户提交的附件4、附件5,撰写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并说明该申请能否要求享有优先权以及能否获得保护的理由。
【正确答案】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1、食品料理机中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组分和含量(重量百分百)为0.18%~0.27%的C,0.5%~1%的Mn,P≤0.03%,S≤0.03%,余量为Fe。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料理机中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组分和含量(重量百分百)为0.27%的C,0.5%~1%的Mn,P≤0.03%,S≤0.03%,余量为Fe。
关于优先权:
仅组分和含量(重量百分百)为0.27%的C,0.5%~1%的Mn,P≤0.03%,S≤0.03%,余量为Fe时,可以享有优先权,因此该申请可以享有部分优先权,即权利要求2享有优先权,权利要求1不享有优先权。
关于能否获得保护:
合金材料的组分属于专利法第二条所述的发明的保护对象,可以受到发明专利的保护。
附件5公告日是2010年6月8日,可以用于评价2010年5月6日提交的申请文件的新颖性。附件5的保护范围“0.15%的C”落入了2010年5月6日提交的申请文件的保护范围,因此不具有新颖性。
同时附件5公开的内容也落入了0.1~0.3%的C的保护范围。
撰写的申请文件的保护范围在2010年5月6日申请文件的保护范围以内,并要求享有部分优先权,因此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
同时,需要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一旦对在先申请提出优先权要求,在先申请即视为撤回。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