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假设A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并发行丁记名公司债券。某甲是A公司记名债券持有人,他将所持债券转让给某乙,已背书并实际交付,但乙未通知A公司,未将姓名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债券到清偿期时,某乙要求A公司支付本金,遭公司拒绝。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记名债券的转让制度。根据《公司法》第161条的规定,记名债券转让后必须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A公司是可以拒绝清偿乙的本金的。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