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人民法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 A.审理一审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可以邀请陪审员参加
  • B.既可以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以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 C.审理案件均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级别管辖之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范围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所以A选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所以,中级人民法院不仅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故B选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C选项错误。 我国民事诉讼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如果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其所作出的判决不是生效判决。所以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