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经营状况如下: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2.6万元。
    (2)将剩余50%的食用酒精作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制成38度的配制酒,当月全部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万元、税额3.64万元。
    (3)配制葡萄酒一批,将10%的葡萄酒用于生产酒心巧克力,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不含税总价为30万元,货已经交付,合同约定于10月31日付款。
    (4)将剩余90%的葡萄酒装瓶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6万元、税额5.9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须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为0。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以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适用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28×10%=2.8(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46÷90%×10%×10%=0.51(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应缴纳的消费税=46×10%=4.6(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销售酒心巧克力应于10月计算销项税额。 该企业9月应纳的增值税=2.6+3.64+5.98-8=4.22(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