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由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各国的失业保障大体上也采取相应的制度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强制性失业保险方式。
这种失业保险制度,是现今失业保险的主流,大约占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国家的80/%。其基本特征是:失业保险实施范围全部制度内容,一律都由立法明文规定。凡在实施范围之内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实行强制保险。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也属于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
(2)强制性失业保险和国家失业补助救济相结合方式。
英、德、法等欧洲国家所实行的失业保障制度是强制性失业保险和国家失业补助救济相结合的失业保障体系。失业救济的适用范围包括失业保险除外人员及虽参加失业保险,但已无资格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法国、英国的规定也很类似,不能参加失业保险而能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多为季节工或非全日制零工。
(3)强制性失业保险和自愿失业保险相结合方式。
日本实行的是强制性失业保险和自愿失业保险相结合的失业保障制度。1974年日本颁布的《雇佣保险法》规定强制性保险范围包括绝大多数的受雇人员,但是那些工时少或企业规模小的受雇人员可以参加自愿的失业保险。
(4)自愿性失业保险和国家失业救济相结合方式。
瑞典、芬兰等北欧社会福利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实行的是受国家财政补贴的自愿性失业保险和国家失业救济相结合的失业保障制度。瑞典失业保险采取国家资助、工会主办、个人自愿参加的形式。在瑞典90/%的蓝领工人和88/%的白领工人都通过参加工会从而集体参加了失业保险基金。除此之外,可享受国家失业救济的人员有:不参加失业保险的雇员;参加了失业保险但尚未具备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受雇于不存在失业保险金的产业部门的人员;每天工作少于3小时,每周少于17小时的受雇人员。
目前,各国大多实行多重保障模式,除以政府为主体的强制性系统外,民间和工会系统也存在自愿性保障结构。在实行方式上则大多是以失业保险制度为主失业补贴(救济)制度为辅的互补性双重方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