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有关“法的渊源”的下列表述中,一个正确,一个错误的组合有:(1)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2)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都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4)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5)在我国,习惯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6)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判例法成为主要的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法的制定机关不同而作出的分类,故(1)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个别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采取了保留的做法,故(2)项表述错误。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划分,是根据其是否表现为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3)项说法正确,因为党的政策在我国属于非正式渊源,可以作为审判的依据。(4)项说法错误,因为非正式渊源也可以在没有正式渊源的时候在国内法院进行适用,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5)项说法正确,因为习惯在我国属于非正式渊源。(6)项说法错误,在英美法系,正式渊源主要是成文法和判例法,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成文法,判例法往往是非正式渊源。本题选择一对一错搭配的。故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