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张某、车某某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下图是办案民警张某制作的《呈请拘留报告书》(如图所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法律文书存在的问题是:
| 领导批示 |
同意 白XX(刑事侦查大队长) |
| 审核 意见 |
拟同意。报请领导批示。 常XX(法制大队民警) |
| 办案 单位 意见 |
拟对犯罪赚疑人孙某刑事拘留,报审核、审批。 张X(办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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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拘留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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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行政法。
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所以呈请刑事拘留应为三日,程序法适用不当。
B项正确,认定涉嫌抢夺罪错误,题干中孙某正在抢夺刘某挎包,刘某遭到嫌疑人孙某殴打,以暴力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选项表述为认定涉嫌抢夺罪,实体法适用不当。
C项错误,题干说明了案件来源和到案经过。
D项正确,刑事拘留审批程序不当,依据《执法细则》第33—02条规定:“批准拘留: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办案部门制作《呈请拘留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故正确选项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