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问题1

问题2
(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为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
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因为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
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
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5)E工作由于业主方原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业主方应按增加工程量部分补偿工程费用。E工作为
关键工作,原计划180天完成18000m
3,每天计划完成100
m
3,增加工程量2 700 m
3按计划进度计算增加工期15天应予补偿。
问题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