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观点1: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观点2: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是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
问题:
请对以上两种观点进行评论。
【正确答案】针对这两则材料,我们可以作如下三点分析:
(1)材料1将宪法最主要的价值定位于保障公民权利。这种观点可从宪法的发展历史及基本内容得以证明。就宪法的发展历史而言,宪法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而制定出来的。欧洲大陆的第一部宪法即法国1791年宪法把《人权宣言》作为宪法序言,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却1918年的苏俄宪法,也将《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列为第篇。就宪法的基本内容而言,尽管涉及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两大方面,但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却居于支配地位。
(2)材料2将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归结为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这种观点的逻辑起点是人民主权,而所谓人民主权概括地讲就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如果说宪法滨基本问题在于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那么人民主权则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这一基本宪法现象的高度抽象。宪法处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特点就在于确立公民权利的优势地位,并从整体上对国家权力进行控制。
(3)但材料1没有提示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上的特殊性。宪法固然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但其他法律也可以保障公民权利为依归。宪法的特殊则在于,它的保障作用具有根本性,这主要体现在宪法通过规范国家权力来保障公民权利上。因此,严格地说,宪法是公民的根
本保障书。材料2只谈权利对制约而不谈其落脚点——保障公民权利,有违宪法的旨趣;而且这里的“制约”一词似乎只看到了权力与权利这对矛盾体的矛盾方面,而忽略了其统一的一面。因此,如果把以上两种观点结合起来,我们似可得出这样的绪论:宪法通过规范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成为公民权利根本保障书的最重要途径。而且这主要通过三个原则和五种方式来体现。这三个原则分别是:第一,宪法通过权力制约权力;第二,宪法通过权利制约权力;第三,宪法通过程序制约权力。这五种具体方式分别是:第一,宪法确定公民权利对于国家权力的优越地位;第二,宪法确定国家权力的主体,尽可能避免国家权力行使中的“错位”,尽可能使公民权利少受不当权力的制约;第三,宪法确定国家权力的内容和范围,尽可能防止国家权力的不当膨胀及滥用,尽可能减少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第四,宪法确定国家权力的行使原则和方式,尽可能使国家权力在法定轨道上运行;第五,宪法确定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把国家权力置于相对状态中,尽可能避免导致绝对腐败的绝对权力。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