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联合国主要机关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的地位与作用。
【正确答案】联合国中具有和平解决争端职能的主要机关有大会、安全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长。
   (1) 大会。大会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提出建议。它可以讨论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向大会提出的关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问题;除安理会正在处理外,可以向有关国家或安理会,提出关于此问题的建议;对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可以提请安理会注意:对会员国或非会员国向大会提出的争端或可能导致国际摩擦或惹起争端的情势,可进行调查和为此目的设立常设或临时的委员会或机构;可以建议和平调整方法。
   因此,大会就有关争端的局势,只有讨论和在安理会职权限制下向安理会提出建议的职能。大会的特别紧急会议多是讨论有关局势的。大会的讨论和建议有着政治的、舆论的影响,是不应被忽视的。
   (2) 安理会。安理会在和平解决争端方面的职能见上述简答题“简述联合国安理会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职权”。
   安理会是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政治机关,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通过维持和平行动,联合国阻止了有关国家之间或国家内部冲突的升级,防止了潜在冲突的发生,恢复了战乱和冲突地区的和平,使被严重破坏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得以重建。
   (3) 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作用通过裁判案件和提供咨询意见来体现。国际法院在诉讼方面的职权见上述简答题“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对按照规定向它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的职能。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大会、安理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构和专门机构,可就其工作范围内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联合国秘书长、会员国不能向法院请求咨询意见。
   国际法院自成立以来,已审理了一百多个案件,其中80/%是国家之间的诉讼案件,20/%是联合国机关或专门机构要求发表咨询意见的案件。国际法院处理的诉讼案件成功地解决了有关国家之间的争端,避免了有关国家间一触即发的武装冲突,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虽不具法律拘束力,但在国际法上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对国际组织和各国的实践有指导性作用。而且,无论诉讼判决还是咨询意见,都极大促进了国际法的阐明与发展。因此,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国际法的促进与发展上的地位不可取代。
   (4) 秘书长。依照宪章的规定,秘书长对于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不可能有太大作为。依《联合国宪章》第12条第2款和第99条的规定,只是秘书长对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和经安理会同意向大会报告。严格地说,这里涉及的是和平与安全问题,而不是一般的和平解决争端。但在国际关系的实践中,秘书长为和平解决争端进行的斡旋或调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988年《关于预防和消除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以及关于联合国在该领域的作用的宣言》对秘书长在和平解决争端方而可以采取的行动有较多发展,指出:秘书长可充当争端或局势的报告员;可协助安理会审查争端或局势的事实;可与有关国家直接接触进行斡旋;调查有关事实或建议采用区域办法,等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