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
提出批评的权利
提出申诉的权利
取得赔偿的权利
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