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刑罚的目的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在制定刑罚、裁量刑罚和执行刑罚的各个阶段,应当如何处理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关系呢?
【正确答案】刑罚目的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通过刑罚制裁,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是刑罚目的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作用,共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但是二者之间也是存在区别和对立的。
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之间的对立主要是由于二者的对象不同所引发的。对于某些特殊犯罪人,如累犯、惯犯等,由于这些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大,从特殊预防的角度而言需要判处较重的刑罚,以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但是,从一般预防的角度而言,由于这些特殊犯罪人以外的人不具备类似情况,难以实施类似犯罪,从而对这些特殊犯罪人判处较重的刑罚对一般预防而言是不必要的。相反,面对某些再犯可能性不大的犯罪人,由于难以或者根本不可能再犯,但是这类犯罪人以外的其他人具有实施类似犯罪的可能,这种情形下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之间也存在对立之处。
虽然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之间存在对立,但二者的终极目的是一致的,即预防犯罪。无论是特殊预防,还是一般预防,都是通过刑罚各种功能的有效发挥得以实现的。二者是刑罚目的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因此,在制定刑罚、裁量刑罚和执行刑罚的各个阶段,都既要考虑特殊预防,又要考虑一般预防,以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如果舍弃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使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落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刑罚、裁量刑罚和执行刑罚的各个阶段,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考虑是有所侧重的:在制定刑罚的刑法立法阶段应当侧重一般预防,在裁量刑罚的形式审判阶段应当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并重,在执行刑罚的行刑阶段应当侧重一般预防。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特殊预防还是一般预防的考量,都应当限制在刑事法治的轨道内,确保刑事法治的健康发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