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17.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______
A、
可以责令改正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B、
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C、
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D、
取消其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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