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使用假印章和变造的保险单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投保人达200多人,非法收取保费50余万元,甲在保险单上留有真实的联系电话,当投保人发生险损,甲进行了一部分理赔。但后来发生重大的理赔,甲无力赔偿,遂被告发。甲的行为构成(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从题干表述的情形看,甲有一定的履约行为,尚未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罪,故不选A项。 《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几种合同诈骗行为方式: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方式之一,骗取合同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即构成合同诈骗罪。本题题干表述的情形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故不选B项。保险诈骗罪的主体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而本题中甲并非上述主体,不构成保险诈骗罪,故不选C项。修正《刑法》第225条第3项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故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