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八类:①国有企业;②集体企业;③私营企业;④联营企业;⑤股份制企业;⑥外商投资企业;⑦外国企业;⑧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