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2年6月27日凌晨3时左右,在卢氏县某招待所住宿的栾川籍生意人吴某发现街对面有几个黑影正在撬一家商店的卷闸门。吴某当即唤醒了同室的程某和旅 馆老板任某。此时,对面门市的门已被撬开,盗贼正在往外搬东西。任某两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均遭值班民警拒绝。后盗贼将东西装上机动三轮车后逃离现 场。被盗商店系卢氏县城关镇居民尹某所开的工艺礼品渔具门市,当晚被盗物品价值约25000元。该案是否成立行政赔偿()。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中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4项规定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成立行政赔偿。故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