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供暖系统
根据《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第5.1.4条,专用表计小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地下室的建筑,宜设置在地下室的专用空间内,空间净高不应低于2.0m,前操作净距离不应小于0.8m。2.无地下室的建筑,宜于楼梯间下部设置小室,操作面净高不应低于1.4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