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以裁判文书汇编的方式不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关于其公布的裁判文书的性质和地位,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 A.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律文书具有普遍法律效力
  • B.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律文书对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 C.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律文书不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
  • D.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律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在我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律;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是否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存在争议。但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和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应当援引相应的司法解释,因此它们也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最高院的裁判文书是判例,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不具有普遍法律效力。故本题答案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