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与乙系美国某跨国公司在中国北京所设子公司的业务主管。2009年2月,二人因业务需要一同去加拿大出差,某甲在加拿大驾车不慎冲出公路,撞到一墙上,致使某乙严重受伤。回北京后,二人就伤害赔偿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对此,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有哪些?(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侵权法律适用
[详解] 《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题中甲乙两人均为美国人,均在中国有住所,侵权行为发生在加拿大,故三国法律均可适用。ABC均为应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