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为耕种其承包经营的土地,需经乙、丙的地块通行,否则需要绕行10公里。于是甲与乙、丙达成协议,约定甲可以从此两土地上通过,但甲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该权利在民法用益物权上被称为下列哪一种?______
  • A.永佃权
  • B.地上权
  • C.地役权
  • D.典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永佃权是利用他人土地进行耕种的权利。地上权是土地使用人通过租金形式取得利用人土地来建房或种植的权利。永佃权与地上权都是使用权,但永佃权对土地的用途限于耕作。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的一方,为典权人;收取典价而将自己的不动产交典权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一方,为出典人。地役权,是指以他人土地供为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2)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便利的权利;(3)地投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本题中甲为了能快捷的到达自己承包的耕地,便要向乙和丙借道通过,并愿意为此支付一定的费用,符合地役权的构成要件,因此该项权利是地役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