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原理,下列关于诉的分类说法错误的是:( )
A.甲起诉乙,要求确认甲、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此案属于确认之诉
B.丙起诉丁,要求丁删除在网上发布的辱骂丙的言论并停止继续在网上发帖的行为,此案属于给付之诉
C.张某起诉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此案属于变更之诉
D.赵某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侵权损失5万元,而王某辨称侵权行为并不是他实施的,这是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的分类。根据通说,以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请求的内容作为分类标准,可将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请求。根据要求被告履行义务的内容,可将给付之诉分为财产给付之诉与行为给付之诉。根据要求被告履行的行为义务是进行某种行为还是停止某种行为,又可以将行为给付之诉分为积极的行为给付之诉与消极的行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是指要求法院确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合法存在的请求;变更之诉,是指要求法院判决改变某种既存民事法律关系的请求。
A项中属于确认合同关系是否存在,因此是确认之诉;B项中是要求丁为一定的行为,所以是给付之、斥;C项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即改变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属于变更之诉;D项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是给付之诉,至于王某的辩称并非原告提出的请求,所以不应作为判断的内容。故只有D项判断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