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解析]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可依职权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但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因此A不正确。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都应当提供担保;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可以要求担保也可以不要求担保。因此D项不正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并未统一规定要在48小时内作出。故C项错误。
《民诉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据此,诉前财产保全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诉讼财产保全由受诉法院管辖;因此只有B正确。
附: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对比表
附: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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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内容 | 诉前财产保全 | 诉讼中财产保全 |
| 时间不同 | 诉讼开始前 | 诉讼进行中(受理后裁判前) |
| 管辖不同 | 财产所在地法院,但15日内只能向有管辖 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在一审中,有一审法院保全;在当事人提起上诉后,二审 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由第一审法院保全;在二审诉 讼中,由二审法院保全。 |
| 理由不同 | 利害关系人面临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措 施将会是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 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或难 以执行 |
| 开始不同 | 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 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保全 |
| 担保不同 | 必须提供担保 | 法院可以责令提供担保 |
| 解除不同 | 担保后15天内没有起诉,诉前财产保全国 内案件15天解除,涉外案件30天解除。 | 提供担保 |
| 相同点 | 保全范围、保全措施、保全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