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如何理解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
【正确答案】1.总会计师的基本职责。(1)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3)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做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2.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1)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处理。(2)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3)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财务收支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批准。(4)预算与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5)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实践证明,不断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有利于协调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