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与乙于2003年6月结婚,婚后不久就离婚。离婚时甲是汽车司机,乙是下岗女工且因故受伤不能参加工作,法院判决甲每月付给乙200元作为生活费。甲可以因下列哪些情况出现而停止对乙的帮助?(    )。
   A.乙的伤已经治愈并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
   B.甲因车祸损伤他人财产,已经欠下大量债务
   C.乙离婚后不久再婚
   D.甲离婚后不久再婚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离婚时的生活帮助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其条件主要有二:一是要求帮助的一方生活确有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的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二是提供帮助的一方必须有经济负担能力。这里的经济负担能力,不仅指实际生活水平,而且包括住房条件。当这两个条件不成立时,生活帮助即可停止。据此,本题中A“乙的伤已经治愈并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使第一个条件不再成立,而B“甲因车祸损伤他人财产,  已经欠下大量债务”使第二个条件不成立,均可使生活帮助停止。C和D情况不能使这两个条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