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规定一次献血一般在 200ml,最多不超过 400ml。每次献多少,献血者有权决定。这充分体现了输血医学伦理学中的哪一项原则( )。
血站作为采血机构,时刻以“献血者为中心”,将保护献血者作为首要工作之一,尊重和不伤害献血者、让献血者知情同意、发挥献血者的自主权,体现了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