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划分部门法的原则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 整体性原则。即以整个法律体系为划分对象,划分结果必须囊括尸国现行法律的全部内容,使法律体系中的所有同类法律都归属于某一法律部门。
(2) 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则特别少。当然这种均衡只是相对均衡,主要还要取决于各法律部门的实际需要和调整幅度。
(3) 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即虽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划分只以现行法律为主,但法律是发展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划分法律部门虽要以现行法律的基础,但也不能不考虑法律的发展变化,否则,就不可能在法律发展的动态过程中保持法律体系的相对稳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