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市场障碍排除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和国家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三个基本法律构成。其中,市场障碍排除法,是调整国家对市场进行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障碍排除法的目的在于排除市场运行障碍,维护和促进充分公平的竞争,以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调节经济的作用。国家通过此种方式达到最后调节市场经济的作用。国家投资经营法,是规范国家投资行为经营行为,调整在国家投资经营过程中有关各方主体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国家投资法和国有企业法。国家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关系宏观调控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宏观调控法的功能和任务,是规范国家宏观调控中各方有关主体的行为,维护宏观调控秩序,保障国家宏观调控顺利进行和目标实现。
(1) 三个基本法律构成具有共同的法律属性和特征。这三个方面法律,都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现代国家调整经济分别采取市场规制、国家直接参与投资和对社会经济引导、促进和调控等三种基本方式。这正是三个基本法律构成的基础,法律通过对以上三个方面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调整,实现经济法统一的基本功能,完成经济法的基本任务。
(2) 三个基本法律构成在其调整领域和所担当的任务上分工协作,从不同侧面共同执行国家经济调节使命。国家在采用强制干预、参与和促进三种调节方式时,国家对于社会经济所处的方位不同,强制干预时,国家居于社会经济之上,参与则国家跻身其中,引导促进则处于其外。三种调节方式的不同,决定了三个基本法律构成的分工和作用点不同。市场规制法,是在市场竞争领域,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排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自由竞争的妨害,促进社会经济本身固有的调节机制即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国家投资经营法,是在国家投资经营领域,规范和保障国家以财力直接投入运营,以调节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国家投资经营是国家对经济的一种主动调节方式。国家宏观调控法则表现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予以指导、鼓励、帮助和提供服务。三方面法律互相配合、综合运用,有时在立法内容上有所交叉,一部市场障碍排除法可能会涉及国家投资经营法的内容或者宏观调控法的内容。
(3) 三个基本法律构成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立法状况和发达程度不同,在经济法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反垄断法是现代经济法最早出现的法律。在西方国家长期居于各国经济法体系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国家最为发达并长期居于核心的是国家投资经营法。如今无论西方国家还是中国,国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在日趋发达和完善,宏观调控法正在逐渐上升为各国经济法体系的核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