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6年卷三第53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A错误: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份额时,无须经过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 B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乙、丙、丁可按照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C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共有人丙和第三人戊均出价50万元,但是付款方式戊为一次付清,丙为分期付款,这并不属于“同等条件”,丙此时不能优先于戊。 D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3条的规定,丙、丁无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