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立即将该10万元转走。下列正确的选项有:______
  • A.甲应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乙也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
  • B.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丙丁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
  • C.经公司催告依然不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丁的股东资格
  • D.经公司催告依然不缴纳,公司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10条、第16条、第17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