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0.
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在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甲不属于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乙属于在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选项C:“最近1年内”,而丙离职刚半年。选项D:丁正为该上市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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