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首先,华某的行为不构成放火罪。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从本案看,华某虽然在主体、主观、客观上都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关键在于其侵犯的客体并非不特定的人或公私财物。华某采用放火的手段对李某实施侵害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有明确指向的。其次,华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案中华某明知汽油泼洒在人身上后点火的结果将会剥夺他人的生命,却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积极希望和放纵这种后果的发生,其主观恶意已超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程度,故排除故意伤害罪。最后,华某采用放火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本案中李某并未死亡主要是因为其反应较快,及时跳进小水塘自救,这是华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故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因此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