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1994年,公司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6家国有企业考虑到本年度股份公司业绩平平,又要支付2000万元公司债的本金,加利息720万元,股东的股本将会锐减。于是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支付三年期到期的公司债的本息2720万元列为公司的成本支出,支付股东股息460万元,同列为本年公司成本一栏。此时公司的税前利润仅剩960万元,提取各种基金后,股东几乎没有得到分红。 问:公司所列帐目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公司所列帐目不正确。按照我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及利息,以及应支付的股东利息均应记入负债栏,而不应列为公司的成本支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