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某家住A区,酒后驾车后闯人某汽车站,造成车站秩序混乱。车站所在地B区公安分局对其以酒后驾车为由处以10日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李某申请复议,位于C区的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扰乱公共秩序,仍对李某处以10日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李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法院有管辖权的是?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如果原告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则AB法院均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由于复议机关市公安局对李某行为的违法性质认定上加以改变,属于复议改变的案件,也可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本案中可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由C区法院管辖。据此,ABC项正确。市公安局为被告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而不是由中院管辖,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