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召集股东会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
B、
设有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C、
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召集
D、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A项,《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B项,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C项,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D项,第三款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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