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
目标管理是美国管理学家彼得 • 德鲁克( Peter F•Drucker ) 1954 年提出的。 我国企业于 1980 年代初开始引进目标管理法, 并取得较好成效。
目标管理基本思想包括:
( 1 ) 企业的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 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这些目标对下级进行领导并以此来保证企业总目标的实现。 凡是在工作成就和成果直接地、 严重地影响企业的生存和繁荣的每个部门中, 目标都是必需的, 并且期望于经理取得的成就必须是从企业的目标中引申出来的, 他的成果必须用他对企业的成就有多大的贡献来衡量。
( 2 ) 目标管理是一种程序, 使一个组织中的上下各级管理人员会同起来制订共同的目标, 确定彼此的成果责任, 并以此项责任作为指导业务和衡量各自的贡献的准则。
( 3 ) 每个企业管理人员或工人的分目标就是企业总目标对他的要求, 同时也是这个企业管理人员或工人对企业总目标的贡献。 只有每个人的分目标都完成了, 企业的总目标才有完成的希望。
( 4 ) 管理人员和工人是靠目标来管理, 由所要达到的目标为依据, 进行自我指挥、 自我控制, 而不是由他的上级来指挥和控制。
( 5 ) 企业管理人员对下级进行考核和奖惩也是依据这些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