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的规定,在投资者财务状况评估中,投资者提供的金融类资产证明应当为特定的证明文件,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 A.投资者提供的股票、基金、期货权益证明应当为加盖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对账单、加盖基金公司专用章的基金份额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作为相关资产权益证明文件
  • B.投资者提供的黄金资产证明应当为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纸黄金证明文件
  • C.投资者提供的理财产品(计划)资产证明应当为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者由上述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文件
  • D.投资者提供的债券资产证明应当为加盖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专用章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证明文件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第三十五条规定,投资者提供的股票、基金、期货权益证明应当为加盖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对账单、加盖基金公司专用章的基金份额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作为相关资产权益证明文件。选项B、C、D所述为该操作指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