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阳光香酥片加工厂是一家乡镇企业,该企业为了扩大生产,准备新建一个产房,于是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用地申请。乡政府经过审查后给该企业批了三亩地,该企业随即开始划线动工。村民张某、王某认为阳光香酥片加工厂建厂用地侵占了自己承包经营的茶园,于是同该企业负责人高某交涉。高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如果张某与王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什么机关提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此可以确定县政府应为复议机关。
问答题 经过复议后,张某与王某仍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应以何者为被告?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故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则乡政府是被告;如果复议机关部分撤销或者全部撤销了乡政府的决定,则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问答题 如果以乡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乡政府是否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故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并经法院准许乡政府才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