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和戊成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现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合伙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构成当然退伙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当然退伙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根据此条第(二)项可知,B构成可以退伙,而不是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此条第(二)项的规定,A项正确。值得注意的是,C项中丁某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第48条第(五)项的规定,丁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根据此条,D属于决议除名,而不是当然退伙。
本题目考查的是当然退伙,B属于可以退伙,而D属于除名后的退伙,不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