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将其注册商标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给乙公司使用,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手续。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
  • B.乙公司应当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产地
  • C.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乙公司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D.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乙公司只有在甲公司不起诉的情况下才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商标许可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本题中,甲公司将其商标许可给乙公司使用,因此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选项A的说法正确。《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因此,本题中被许可人乙公司应当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产地,选项B的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在本题中,乙公司是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因此其可以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C的说法正确,D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