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20×7年1月与乙企业签订一项期限为8个月的劳务提供合同,合同约定提供劳务费用为240万元。20×7年4月31日根据合同规定,乙企业向甲企业支付劳务费100 元,甲企业实际提供劳务成本为40万元(均为职工薪酬),预计还将发生120万元。甲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并按照已经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完工进度,则甲企业20×7年4月31日应确认的劳务收入为( )万元。
解析:完工进度=40÷(40+120)×100%=25%。20×7年4月31日应确认的劳务收入=240×2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