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看中某一套住房,应销售方要求先付款3万元,销售方出具“收定金叁万元”的收据。后陈某放弃购买,销售方认为是陈某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订立,故已收取的3万元不予退还。对这一纠纷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3万元是合同订立的担保,卖方可不予退还
B、
该3万元就是定金,卖方可不予退还
C、
该3万元只是预付款,卖方应当退还
D、
该3万元是定金,陈某应赔偿卖方3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虽然写的是定金,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故不算定金,只能算预付款。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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