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超市与乙运输公司订立运输合同:由乙公司将1000辆摩托车一次运到甲超市所在地。由于乙公司的运输车辆临时有其他任务无法一次运完,遂与甲超市协商,分三次运输多余的费用由甲超市和乙公司分别承担,遭到甲超市拒绝。后来经过乙公司调查,甲超市在摩托车运到后,并未马上出售,而是先用于展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超市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这是合同的约定
B.甲超市无权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拒绝分期履行对其没有利益损害
C.如果乙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则甲超市不能拒绝
D.即使乙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甲超市也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对于债务人的分期履行或延缓履行,应按诚实信用原则衡量,综合周围环境,对债权人并无不利或不便时,债权人不得拒绝受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