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虎和赵然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
李虎下落不明,法院适用公告送达,并将张贴在李虎住所的文书拍照录像
B、
二人调解结案,并同意法院电子送达调解书,调解书到达双方电子邮箱后生效
C、
法院定期宣判二人离婚,赵然听到判决后不同意,拒绝签署判决书,送达生效
D、
多次送达未果,法院工作人员到李虎常去的咖啡馆找到李虎,李虎仍然拒绝签署,法院拍照录像后产生送达效力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解析]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不得公告送达。A项错误。
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不适用电子送达。B项错误。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C项产生直接送达的效力。C项正确。
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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