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的任期是( ) 。
一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如遇非常情况, 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得延长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