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笔购书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付款,之后乙公司交付图书,此合同履行之前,甲公司和丙达成合意由丙承担付款义务,乙公司同意。丙在付款前夕从报纸上看到报道说乙公司丧失商业信誉,遂拒绝付款。问:
问答题
丙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丙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覆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丙作为新债务人,享有原债务人甲公司享有的抗辩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乙公司需向谁请求债务承担?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公司需向丙请求债务承担。在丙成为新的债务承担者之后,原债务人便脱离了债的关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