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
(1)残损人民币的兑换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①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3/4(含3/4)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②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1/2(含1/2)~3/4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1/4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2)残损人民币的销毁
残损人民币销毁权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各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残损人民币销毁业务。销毁残损人民币可采取蒸煮喷浆、机械粉碎、钞票自动处理系统联机销毁以及火焚等方式。残损人民币销毁的标准是:①纸币销毁,包括:机械销毁,即钞票呈不规则条、片状,无法拼凑;蒸煮喷浆,即钞票呈纸浆状、图案完全消失;火焚,即钞票完全化为灰烬。②硬币销毁,彻底改变规格、形状,图案消失,全部熔化。各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应根据各自的销毁业务量、销毁能力、交通运输状况,相对集中设置销毁点,并报总行备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