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2015年5月2日,辍学在家的黄某,在过15岁生日的时候,到原来上学的学校附近,对晚自习放学后落单的学生进行抢劫,整个过程中,被张某和刘某夫妻二人看到(刘某是哑巴,夫妻二人日常生活中用哑语交流)。8月中旬,黄某教唆李某(15岁)盗窃他人财物折价6000元。10月3日,黄某主谋,与赵某(17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40000元。2016年6月19日,黄某在公交车站等车时,趁一乘客不备,抢夺其皮箱逃跑(箱内有现金5000元)。正在下班途中的公安机关侦查员王某目睹全过程,直接截住黄某,将其抓捕,并在其身上搜出一把匕首。
(单选题)黄某的行为涉嫌何种犯罪:( )。
本题主要考查法律知识。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以上题干材料黄某行为的分析:(1)“过15岁生日的时候”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2)“8月中旬”时,黄某还未满16周岁,对“教唆李某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构成盗窃罪;(3)“10月3日”时,黄某还未满16周岁,对“绑架他人勒索财物”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构成绑架罪;(4)根据刑法第267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黄某年满16周岁,携带匕首,且有抢夺乘客皮箱的行为,定抢劫罪。(注意:携带凶器既不要求显示凶器,也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凶器)。因此,ABC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D。
(多选题)公安机关对张某和刘某夫妻进行讯问,下列有关询问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
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需结合具体选项予以分析。
A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8条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本案中,张某为证人,应当单独询问。
B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规定,询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询问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本案中,张某是本案中的另外一名证人,在询问刘某时,张某应当回避,不能做张某的翻译人员。
C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6条规定,询问被侵害人、其他证人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张某和刘某为本案的证人,有权对接受询问的地点进行选择。
D项正确,本案中,张某是证人,应当回避,不能做刘某的翻译人员。
故正确答案为ACD。
(多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0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根据该《规定》第69条第2、3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AB项错误,“王某目睹全过程”,说明王某应担任本案的证人,因此就不能做本案的侦查人员。
C项正确,王某应当担任证人,但不能做本案侦查人员。
D项正确,刑诉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除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人员。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王某是本案的证人,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故正确答案为CD。
(单选题)对于赵某的处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ABD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