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9年5月12日,王某为自己的东风牌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为1年。当年7月20日,王某在高速公路上运货时被一辆强行超车的大卡车撞着,汽车损毁,王某受伤且货物受损。卡车司机驾车逃逸。交管部门认定卡车司机应为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同时王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经鉴定该车车损为15万元,保险公司依照80%赔付12万元,同时保险公司还给付王某第三者责任保险金2400元及全部施救费用500元,扣除损余200元,实际赔付12.27万元。后来交通部门抓获肇事司机并通知王某。王某与肇事司机会面后达成
问答题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向肇事司机追讨该起案件损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保险公司有权向肇事司机追讨该起案件损失。理由:新《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所以在本案中保险公司赔付了王某车损、第三者责任保险金和施救费,因此保险公司就以上三项保险金取得代位追偿权,即保险公司有权向第三者即肇事司机追讨该起案件损失。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王某与肇事司机达成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王某与肇事司机达成的协议无效。理由:新《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在本案中,王某与肇事司机私底下达成协议并未经保险人同意。因此,王某与肇事司机私下约定放弃对车损及第三者责任赔偿请求权的行为无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在此案件中王某是否有额外获利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在此案件中,王某有额外获利行为。理由:保险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损失补偿,它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利。王某有权就货损及车损赔付未足部分向肇事司机索赔,本案中王某放弃了向肇事司机请求赔偿车损赔付未足部分的权利,但王某在保险公司已赔付施救费用后向肇事司机要求赔付施救费用,就属于有额外获利行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王某是否应该退还重赔保险金?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王某应该退还重赔保险金。理由:新《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所以依照新《保险法》王某不能就已获赔款范围再向肇事司机行使原有的赔偿请求权,故王某从肇事司机处获得1500元施救费为重赔保险金,此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返还之前对王某的施救费赔偿,所以王某应该退还保险人500元。
【答案解析】